焦化废水在煤制焦炭、煤气净化及焦化产品回收过程中产生,含有大量芳香族、杂环类等难降解有机物以及氨氮、硫化物等无机污染物,对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2012年以前,对焦化废水普遍采用二处理方法,即预处理除油和悬浮物,生化处理去除COD和氨氮,处理后的废水允许达标排放或用于湿法熄焦。2012年,国家环保部颁布了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6171—2012),代替《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456—1992)中对焦化废水的相关规定。新标准不但对废水中的COD、氨氮、悬浮物、挥发酚、氰化物等已有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,而且增加了总氮、总磷、硫化物等新排放指标,并对吨焦排水量提出了明确限制,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0.4m3/t。 从目前焦化行业的废水处理现状来看,绝大多数企业难以达到新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,其中COD和总氮的处理难度尤为突出,加上吨焦排水量的严格限制,依靠现有工艺几乎不可能达标。另外,近年来许多焦化企业为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干熄焦技术,几乎不再需要熄焦用水,这就使得原来用于湿法熄焦的焦化废水必须寻求新的出路。 根据循环排污水水质较好、焦化废水水质较差的特点,采用两条工艺路线分别处理,既相互立又有交叉,将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的浓水并入焦化废水处理系统,提高了系统整体的净水回收率。 循环排污水经调节、澄清、过滤处理后,采用频繁倒电渗析(EDR)脱盐,产水进入回用水池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,浓水并入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进行二次回收。经过生化处理后的焦化废水超越原有工艺的混凝沉淀单元,直接进入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系统,经氧化、絮凝、沉淀、过滤处理后,进入由EDR、超滤和反渗透(RO)组成的膜工艺单元,RO产水进入回用水池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,RO浓水回流至预脱盐EDR前端进行二次回收,预脱盐EDR排出的系统浓水输送至钢迁钢公司和矿业公司,用于转炉焖渣和烧结拌料。系统排泥经离心脱水处理后,外运至烧结料场配料。至此,废水在钢铁联合企业内部实现了“*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