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革废气成份: 废气污染物同具体工艺、配方组成有关。对于一定工艺,配方往往可以更改,所以其产生的具体污染物也并不固定。生产过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 ①聚氨酯干法工艺:有机溶剂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等) ②聚氨酯湿法工艺:有机溶剂(DMF) ③聚氯乙烯等相关工艺:增塑剂烟雾(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等)、氯乙烯、氯化氢、有机溶剂、铅 ④后处理工艺:有机溶剂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、乙酸丁脂等)、颗粒物 ⑤超纤工艺:有机溶剂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等) 皮革废气治理方法: 1、燃烧法适用于可燃或高温分解的物质,不能回收有用物质,但可回收热量; 2、吸收法适用于浓度较高、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废气; 3、冷凝法适于废气体积分数10-2以上的有机蒸气,常作为其它方法的前处理,冷凝法在5,000ppm以上方有良好的去除效率且一般常应用在溶剂回收上; 4、吸收法的适用范围虽为250~10,000ppm,但只针对少部分水溶性较佳的挥发性有机物;吸附法在大气污染控制领域; 5、吸附法,虽然选择性强,能有效分离其他过程难以分开的混合物、能有效去除低浓度有毒有害物质而得以广泛应用,但活性碳吸附适用范围为200~10,000ppm,且进气浓度需在1,000ppm以上时控制设备方才能有较高的处理效率;同时对吸附剂的选择也十分讲究,应该考虑选用那些吸附剂更为适合,常用的吸附剂有:活性炭、活性氧化铝、硅胶、沸石分子筛、吸附树脂等;而且这些吸附剂往往容易饱和,脱附起来非常麻烦,往往需要定期更换或者添加吸附剂,平时维护保养比较麻烦。 应用对象: 皮革废气治理设备适应范围广泛,对《国家恶臭污染控制标准》中规定的八大恶臭物质(氨、硫化氢、二硫化碳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甲二硫、三*胺、苯乙烯)以及VOC类,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废气均能有效治理净化,特别适合处理各种恶臭废气、腐臭废气等。 皮革废气治理技术要求: (1)本工程不考虑征地,利用原厂用地,不能严重影响生产; (2)采用成熟的废气处理工艺,要求技术安全可靠、经济合理; (3)副产品的处理,不应产生二次污染; (4)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是新的; (5)观察、监视、维修简单; (6)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; (7)节省能源、水和原材料; 
|